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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01-08

跨境电商算了一笔账

关于税改的预测

目前跨境进口方面存在两大类税种。

一是传统贸易中以货物形式进口的一般贸易税(也称为大贸);再一个是以个人物品名义进口的行邮税。

一般贸易税中,包含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行邮税其实也是一个综合税种,包含增值税和消费税。不过两类税的税率是不同的。

关于2015年跨境进口行业的宏观情况,众说纷纭里有一点是统一的,就是国家的进口税收锐减。具体减少多少,其实对沧海一粟的企业来说关系不大,企业只需要知道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家有可能采取的动作即可。

我的判断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与财政和税收相关的部委,应会成为税制改革的牵头人。而业内人士关注的问题,基本是这么几个:

1) 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是否会被作为货物定性,从而诞生一个新的跨境综合税税种;

2) 新的综合税的税率,会是整齐一律的,还是会根据品类甚至大贸的税则号而有所细分;

3)为促进跨境电商行业发展而设立的50元起征额度,是否会因为极大打破了和大贸之间的平衡而被取消。

尽管其中仍有几个点是目前尚不明确的,但是我从多条渠道获得的可靠信息相互印证,已可基本预判,2016年第一季度,会有如下的变革:

1) 跨境电商在保税区内的备货商品,将被以货物定性;

2) 新的跨境综合税税率将是大贸增值税17%的70%,即11.9%;

3)50元起征额度取消,所有交易都将收税;

4) 原行邮税制度(含50元起征额度在内)极有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比如直邮通道(阳关直邮一样需要三单对碰),给予保留;

5)直邮分为阳光直邮和ems类邮关或者灰关的直邮,邮关和灰关将很快进入严管,非个人自用将很难再走这条通道。

关于税率的试算

在分析以上变化对行业和企业的影响之前,我们必须先算清楚这个税率的变化,看看具体的走向。暂时撇开不涉税的通道不谈,单看一般贸易、行邮税和跨境综合税,我们来试算一下。

某商品,海外进价A元人民币,国内售价B元。此时,

a) 一般贸易税为:A×一般贸易税率% +B÷117%×17% -(A+A×5%)×17%

b) 行邮税为:B×行邮税率%,50元内免征

c) 跨境综合税为:B×11.9%

基本可以看到,就税额而言,b<a<c, 行邮税额最低,跨境综合税最高。

可能单看公式不甚明显。试代入具体商品计算。

第一个商品,奶粉,进价80元,售价120元。

a) 一般贸易税为:80×5% +120÷117%×17% -(80+80×5%)×17%=7.16元

b) 行邮税为:120×10%=12元, 附加50元内免征,结果=0元

c) 跨境综合税为:120×11.9%=14.28元

第二个商品,眼罩,进价50元,售价70元。

a) 一般贸易税为:50×14% +70÷117%×17% -(50+50×14%)×17%=7.48元

b)行邮税为:70×10%=7元, 附加50元内免征,结果=0元

b) 跨境综合税为:70×11.9%=8.33元

第三个商品,爽肤水,进价80元,售价120元。

a) 一般贸易税为:80×5% +120÷117%×17% -(80+80×5%)×17%=7.16元

b) 行邮税为:120×50%=60元 , 附加50元内免征,结果=60元

c) 跨境综合税为:120×11.9%=14.28元

第四个商品,爽肤水,进价80元,售价99元。

a) 一般贸易税为:80×5% +99÷117%×17% -(80+80×5%)×17%=6.62元

b) 行邮税为:99×50%=49.5元 , 附加50元内免征,结果=0元

c)跨境综合税为:99×11.9%=11.78元

除化妆品这个行邮税率畸高至50%的品类之外,即使是关税较行邮税偏高的商品,也全都是b<a<c,即只要化妆品能控制在零售99.9元之内,则行邮税税额<一般贸易税税额<跨境综合税税额。跨境综合税的税额,毫无疑问是所有进口方式中,最贵的。

可见,跨境电商的飞速发展,已经引起相关财政部委的重视,即将成为国家税收收入的一部分。这对刚刚萌芽不久但是发展着实惊人的跨境进口电商行业而言,究竟是从此被纳入更好的规范呢,还是将从此一蹶不振呢?

关于税改对行业的影响

我认为跨境电商综合税的主要的影响,会呈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个是税收,最明显的影响有如下几点:

1) 凡购买了保税区商品的,无一例外,都需要缴纳综合税税款。国家的税收显然将会大幅度增加,但是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应会受到相当程度的抑制,或将大幅度横流至直邮商品。

2) 对行业来说,首先是原来为了钻50元起征额空子而出现的拆单行为,将不再有存在的意义。原本为了控制税金,降低消费者的消费门槛,订单和支付单会被很多平台拆分到免税额度之内。未来该门槛将无法降低。

3) 保税区商品每单必税的操作方式,对代收代缴的流程有很高的要求,这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纳税体验。2015年年底的国际EMS,抽验率暴增,无数人前往邮局海关办事点排队办理清关手续。这是极其糟糕的体验,对行业发展非常不利。

好在截止我发文时,广州海关已率先推出了互联网+海关清关的解决办法,杭州也跟进表示即将推广。

4) 再多说一句。滥用身份证的刷单现象,也会因为没有了50元起征额的空子可钻,而大幅度减少。之所以说是减少,而不是杜绝,是因为在一般贸易的条件下,部分商品因商检等原因无法入境,仍然存在靠刷单入境的需求。

第二个是品类,商品结构,或者说品类相关,会有如下几个变化:

1) 原来10%行邮税税率为主的情形,将逐步向原行邮税税率50%的品类倾斜。

原来因为行邮税的规则原因,跨境电商的商品品类,非常容易集中在尿布奶粉这类10%税率的,同时又相当刚需的商品。护肤品和奢侈品,却因为高达50%的税率而让商家不得不大幅度缩小引入规模。税改之后,相信原50%税率的商品,会受降至11.9%的影响,而逐步增加比例。



最后编辑:
作者:vicken
这个作者貌似有点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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