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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2015-10-12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昨日进行了详细解读。

《食品安全法》--2015-10-12 - 第1张  | vicken电商运营

网购食品出问题不会再吃“哑巴亏”了

如果网购到了问题食品,消费者自然要跟卖家理论一番,可如果卖家就是不搭理,消费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但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却可以让消费者不再吃类似的“哑巴亏”。南京检验检疫局食监处副处长乔华林介绍说,《食品安全法》通过多种责任连带形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担当。比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有管理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一瓶“问题饮料”可罚千元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乔华林举例说,如果消费者买了一瓶价格为3元的饮料,但该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了买饮料的3元钱外,还能获得1000元赔偿。而在以往,消费者顶多只能获得300元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最低赔1000元的设定,也是让违法者付出更大代价。

《食品安全法》--2015-10-12 - 第2张  | vicken电商运营

确立首负责任制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还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并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最高的财产罚数额可以达到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的30倍,如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大大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此外,《食品安全法》还确立了首负责任制。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接到消费者赔偿的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应该实现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责任确定后如果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淘宝在9月29日发布了《淘宝网食品行业标准》及发布未经准入商品规则变更生效通知,主要调整了食品类商品的发布要求中新增转基因食品按规定显著标示和调整保质期定义,增加散装食品上标注的保质期,并新增了二级类目“保健食品”;

具体内容如下:

《食品安全法》--2015-10-12 - 第3张  | vicken电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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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icken
这个作者貌似有点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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