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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3-29

《淘宝网评价规则》调整的公示通知

各位亲爱的会员: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步提升和淘宝网交易量的日益增多,退货退款等售后需求逐渐旺盛,更多的消费者体验到了售后维权服务。而目前,淘宝网已运营多年的“评价”实质上是买卖双方基于真实的交易,对交易标的和交易过程的“交易评价”。为了督促卖家更好提升店铺的退款、售后服务能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淘宝网推出了“售后评价”,由买家对为其提供过退款、售后服务的卖家作出。“售后评价”将优先在“手机”和“童装/婴儿装/亲子装”两个类目进行试点,后期若应用到其余类目,将另行通知。

       同时,为了帮助买卖双方对淘宝网评价体系建立整体认知,淘宝网拟将《淘宝规则》中的评价相关内容独立出来,与“售后评价”的相关规则共同组成《淘宝网评价规则》。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5年3月2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5年3月31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将原《淘宝规则》中关于评价的内容独立出来,并对部分内容做微调。

2、 新增“售后评价”的产品逻辑。

3、 新增对违规评价及评价人的处理措施。


详细地址:http://rule.taobao.com/detail-2368.htm?spm=a2177.7231193.0.0.Mtu8B7&tag=self&cId=81



最后编辑:
作者:vicken
这个作者貌似有点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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